2003年1月,李秀满被列入国际刑警组织通缉要犯名单。李秀满5月主动回国,接受检方调查。结果被判有期徒刑2年,缓刑3年。D社曝光法院审判时,显示“李秀满挪用公司资金11.5亿元用于认购股票。在没有实质性资本证据的情况下,假装缴纳了股款,并记载了法人资本增加的不实事实。由于罪行严重,相应的处罚是不可避免的。”万玛才旦是中国电影事业的杰出代表之一,也是国际电影界的重要人物。他的电影作品不仅在国内外获得了广泛赞誉,也为藏族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做出了卓越贡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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